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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教师王雪梅获“自治区五一巾帼标兵”称号

发表时间:2020-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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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大学新闻中心讯 工会】为进一步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不断增强女职工的自豪感和使命感,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精神,日前,自治区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命名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院感保健部等30个集体自治区五一巾帼标兵岗荣誉称号,命名吕晓燕等30名个人自治区五一巾帼标兵荣誉称号。

经校工会推荐申报,我校法学院教师王雪梅获自治区五一巾帼标兵称号。

王雪梅老师从教19年,始终把“学高人之师,身正人之范”作为座右铭,不断打磨自己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技能,始终以最饱满的热情和最真挚的感情教育学生树立正确三观,引导学生热爱专业、钻研知识、勇于实践,力争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在努力提高教学能力、教学水平的同时,王雪梅也不断提高自身的科研能力,实现了教学科研齐头并进,教、学、研相长。

(责任编辑:胡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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