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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教育厅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督查组到我校开展现场督查工作

发表时间:2022-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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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大学新闻中心讯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高校实验室安全是教育系统安全工作的重点,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1〕38号)及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2022年3月10日,自治区教育厅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督查组王春秀副厅长一行11人到我校开展现场督查工作。校党委常委、副校长李建设参加调研并陪同现场检查。

会上,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处长朱学军作了宁夏大学实验室安全自查情况的汇报。

督查组成员分组对贺兰山校区的安防监控室、格物楼消防安保室及危险化学品库房、科技楼、工程训练中心、气瓶房、危险废物暂存柜、文萃校区工科C楼、民志楼等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督察组认真查阅了各类记录,实地查看了实验室场所环境、安全设施配备、规章制度落实、化学试剂存放以及危险废物的收储等情况。

现场检查之后,督察组专家对检查情况进行了反馈,指出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

王春秀表示,宁夏大学近年来实验室安全治理能力稳步提升,安全管理工作取得很大成效,师生的安全意识逐渐增强。她指出,实验室安全管理需要长期、持续开展,学校要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专业队伍,让安全管理工作更加规范。

李建设代表学校进行了表态发言,他表示将严格按照教育部、教育厅的要求,对实验室安全隐患问题尽快整改落实。

学校教务处、科学技术处、研究生院、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保卫处、后勤保障部及各相关学院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责任编辑:李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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