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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6年度公开招聘应届大学毕业生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的启事

发表时间:2006-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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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大学本年度面向区内外公开招聘部分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从事专职学生辅导员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政治坚定、品学兼优、身体健康,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二)取得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取得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四级合格证和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合格证。在同等条件下,硕士研究生优先录用。

(三)大学学习期间曾担任班级以上(含团干部)学生干部两年以上,热爱学生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学生工作经验。

(四)应聘者年龄不超过25岁。

二、招聘名额

全校拟招聘18名,其中:男12名,女6名。

三、组织实施

(一)本次公开招聘由学校人事处统一向社会公布人员招聘启事。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均可向学生处自愿报名,并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材料,填写《应聘申请推荐表》,填写院(系)推荐意见,由人事处会同学生处对报名者提供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核方式:采取笔试、公开答辩与见习考核的方式。

笔试、公开答辩主要考核应聘者政治理论、语言文字水平和学生工作基本知识,见习期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实践能力和工作能力。

笔试后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名额的3倍进行公开答辩,公开答辩后根据成绩按招聘名额的1.5倍参加见习,经体检合格后分配到院(系)进行为期1个月见习,外地高校见习毕业生可根据实际灵活掌握,根据应聘者见习表现确定见习考核成绩。

考核成绩的确定:笔试成绩占30%、答辩成绩占30%、见习考核成绩占40%。

(四)公示:根据考核结果、确定选留名单后由人事处统一公示。

四、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从3月10日-3月26日止,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区内外应届大学毕业生均可向我校学生处申请应聘,并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材料(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担任班团干部均需院系出具证明),填写《应聘申请推荐表》(见附件)及相关院(系)推荐意见。4月6日举行笔试,4月8日-9日面试,4月下旬进行见习期考核。6月下旬公示选留名单。

五、报名地点:

宁夏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489号(宁夏大学学生处综合科)

联系电话:0951-2061017 联 系 人:曹 楠 传 真:0951-2061019 邮政编码:750021

电子信箱:xuegb@nxu.edu.cn

附件:应聘申请推荐表

人 事 处

学 生 处

二○○六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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