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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学院学术讲座: 《法随时转》 ,《三种来到东吴法学院的方式》

发表时间:2019-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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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法随时转》,《三种来到东吴法学院的方式》

主讲人:潘维大教授,郑冠宇教授

时  间:2019年4月3日(星期三)14:00~15:30

地  点:宁夏大学贺兰山校区文荟楼模拟法庭(202)

主讲人简介

潘维大,博士,教授,现任东吴大学校长、联鼎法律事务所投资组组长、东吴大学法律学系专任副教授、东吴大学法律学系专任教授、东吴大学学生事务长、东吴大学法律学系主任。主要教授课程有:侵权行为法、英美契约法专题研究、英美侵权行为法专题研究。代表性专书著作有:《中美侵权行为法中不实表示民事侵权行为责任之比较》;《英美契约法案例解析》(潘维大、黄阳寿合著);《英美契约法案例解析》(潘维大、黄阳寿合著) ;《英美法导读讲义》 ;《公司法》 ;《法律与生活》 ;《民法概要》 ;《票据法》 ;《民法与商事法概论Ⅰ》 ;《商事法》 ;《英美侵权行为法案例解析》 ;《商事法》(潘维大,范建得,罗美隆著);《民法概要》(潘维大编 著);《公司法》(潘维大、黄心怡著);《美国刑事侦查法制与实务》(潘维大、黄富源、林灿璋等合著);《英美法常用名词解析》(东吴大学法学院主编);《法律伦理学》(东吴大学法学院主编);《法律与生活》(潘维大、黄心怡著)。

郑冠宇,博士,教授,东吴大学法学系院长兼系主任、东吴大学法学士、德国哥廷根大学法学硕士、德国哥廷根大学法学博士。曾任中国文化大学法律系专任副教授、东吴大学法律系专任副教授、中华比较法学会秘书长、台北市政府采购申诉审议委员会咨询委员、辅仁大学法律系兼任教授。主要教授课程为:民法总则、民法债编总论、民法债编各论、民法物权、强制执行法、破产法、民法案例解析-财产法。代表性成果有:博士学位论文(德文)﹕《货物授信人与银钱业者之冲突Der Konflikt zwischen Waren-und Geldkreditgebern》 ;《德国民事诉讼法第八编》 ;《德国强制拍卖及强制管理法》 ;《简明基本六法》(合编);《动产之附合及混合》 ;《民法概要》(合著)。其中论文有:《占有之取得》 ;《代理行为之瑕疵》 ;《所有权人与占有人之返还关系》 ;《破产撤销(Insolvenzanfechtung)》 ;《物权行为无因性之突破》 ;《破产计划(Insolvenzplan) - 德国一九九四年破产法简介》 ;《违约金的现在与未来》 ;《占有的相关法律问题之探讨》 ;《占有物之返还关系》 ;《动产质权之发展》 ;《动产之附合与混合》 ;《物权行为之代理》 ;《无权占有人之使用利益》 ;《破产财团之维持与充实》 ;《抵押权设定与其原因行为》 ;《意思表示瑕疵与善意受让》 ;《抵押权次序之变动》 ;《动产质权修正之再建议》 ;《物权行为独立性与无因性》 ;《承揽人抵押权》 ;《不动产物权移转》 。

欢迎广大师生届时参加!

政法学院

2019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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