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学新闻中心讯 法学院】5月16日,“中伦文德杯”第七届西北地区大学生法律知识竞赛在西北政法大学长安校区落下帷幕。宁夏大学法学院代表队受邀参赛,获得初级组三等奖。

宁夏大学法学院王静博士作为参赛高校指导教师代表在大赛开幕式上发言。

本次竞赛分为初级组、高级组两个赛道,分别进行必答题、选答题和风险题三个答题环节。宁夏大学法学院组织各年级法学专业学生参赛,经过此前学院初赛、复赛,从中遴选出优秀学生代表赴西安参加决赛。赛场上,选手们在紧张的气氛中保持沉着冷静,结合自己前期积累的法律知识和经验答题,最终取得初级组总名次第六、竞赛三等奖的成绩。

据悉,本届赛事参赛高校的辐射范围从陕西省内扩大到西北地区,吸引了来自西北政法大学、西安交通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甘肃政法大学等24所高校代表队在赛场上角逐。
(责任编辑:冯禹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