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学新闻中心讯 民族预科教育学院】为了加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根据教育部民族教育司《关于组织内地新疆高中班、预科培养学校新疆学生演讲比赛的通知》精神,12月9日下午,民族预科教育学院在南校区教学楼131教室举行了“民族预科教育学院新疆学生演讲选拔赛”活动。学院党总支书记郝育兰、院长王俊,副院长陶玉凤及人文学院教授吴莉丽出席并担任此次比赛评委,学院20位新疆学生在比赛中大显身手。
主持人首先向到场评委和嘉宾表示了热烈的欢迎,并介绍了比赛的目的和规则。
各选手紧紧围绕“做知法、懂法、守法公民”这一主题,从不同角度抒发了预科学子积极维护校园和谐和社会稳定的爱国情怀。他们身穿民族服装,用最简洁的语言诉说着法律的庄严与圣神。经过评委现场打分,来自32班的帕克扎提演讲的《成人成才,与法同行》一举得冠;来自5班的米丽演讲的《法在我心中》荣居第二;来自30班的古力演讲的《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公民》喜获第三。
最后,吴莉丽教授对比赛做了精彩点评。她说,此次比赛充分展示了预科学子的青春风采与民族特色,提高了同学们对法律的认知,并表示各位选手的演讲无论是精神方面,还是风格方面,亦或是内容方面都十分出色。
通过此次演讲比赛,同学们了解了法律在我们生活中的重要性,意识到了一个大学生在知法、懂法、守法以促进社会和谐的历史进程中所担负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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