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学新闻中心讯政法学院学办】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2014年11月26日下午,政法学院组织全体教职工开展了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交流会。会议由学院党委书记拜发奎主持。
交流会上,法律系教授刘芳、戴新毅、法律系主任胡世恩、青年法学博士刘振宇先后做了重点交流发言,分享了他们自己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体会,同时大家还一起展开了热烈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在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和全面深化改革攻坚期、深水区召开的一次专门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的重要会议,这在中国法治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全会作出的《决定》,描绘了建设法治中国的总蓝图,勾画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路线图,确定了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施工图,是指导和推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纲领性文件。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拜发奎在总结时要求,全院教职员工要深刻认识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切实做到四中全会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在今后工作中,要坚持以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加强业务学习,增强法制观念,在各自工作岗位上为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责任编辑:赵世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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