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学新闻中心讯 政法学院向妃】为提升法学专业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思辨能力,锻炼其临场发挥能力和心理素质,进一步提升专业素养和团队协作能力,5月29日晚,政法学院于A区文科楼模拟法庭举办了模拟法庭辩论赛决赛,学院法律系杨国举老师、刘振宇老师、卢烨老师莅临大赛担任评委,全体2014级学生聆听了整场辩论赛。
经过紧张激烈的初赛、复赛,最终八位辩手登上了决赛舞台。晚六时许,活动拉开帷幕,本次活动主要就李某犯抢劫罪、故意伤害罪一案进行辩论。公诉方所持观点为:李某确犯上述罪行,辩护方所持观点为:李某未犯上述罪行。辩论双方进行了精彩而特色鲜明的自我介绍后,辩论赛正式开始。辩论伊始,辩手展开唇枪舌战,以犀利的言辞轮番病辩驳,用敏捷的反应博得阵阵掌声。辩论中,公诉方运用了《刑法》第263条规定,主张被告人使用暴力胁迫的方式当场将被害人的手机抢走,并且因其故意非法伤害被害人的身体,并达成了一定的严重程度,构成故意伤害罪。辩护方则辩称李某未明显对被害人身体施以明显的强制,未排除被害人反抗的行为,因此不构成抢劫罪,仅构成抢夺;在故意伤害罪方面,虽有伤害行为,但程度较轻,判决时建议法庭减轻处罚。经过立案陈述、攻辡环节、自由辩论、总结陈词等环节,最终公诉方摘得桂冠。
辩论结束,进入了老师点评阶段。在辩论内容方面,老师对案例进行了透彻深入的分析,并传授一些辩论方法,公诉方找重罪,辩护方找轻罪。在辩论形式方面,老师主要对辩手们的言语措辞、礼仪姿态等方面进行了指正。
模拟法庭辩论赛作为政法学院教风学风建设月活动之一,对于提高法科学子的专业性、表现大学生精神风貌具有重大意义。
(责任编辑:赵世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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