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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学院为五名赴新疆南疆乡镇工作的优秀毕业生党员送行

发表时间:2015-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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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大学新闻中心讯 政法学院】在自治区和学校有关“选派优秀毕业生党员赴新疆南疆乡镇工作”的具体工作中,政法学院2015届毕业生响应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积极踊跃报名,通过层层严格考试选拔,最终丁亮、党继玉、武晶晶等三名研究生党员,郭国鹏、浦前变两名本科生党员光荣入选,并将于7月初赴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工作。

五名优秀毕业生党员在即将离开母校,开始他们理想新征程的同时,也受到了来自政法学院党委和师生的深切关怀。在6月9日政法学院第六届教风学风建设月总结表彰暨欢送毕业生晚会活动中,学院对五名同学专门进行了表彰,为他们赠送纪念品;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还亲自为他们送行,并与大家合影留念。五名毕业生也现场表达了感言。其中,研究生丁亮同学用四句话与在校的学弟学妹分享共勉:“人生的价值应在奉献中体现,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是一句空话;国家培养了我们二十年,作为回报,我们理应到国家最需要的地方去,我们要承担起我们这一代应该承担的历史责任;好好生活,好好工作,做一个对社会有价值的人;个人应该将自己的理想、人生的目标主动与国家的发展,民族的复兴统一起来,这应该成为政法学子的人生价值追求。”作为优秀的毕业生党员,这样的体会深刻而真切,

近年来,在党和国家针对大学毕业生一系列就业政策的倡导下,政法学子积极响应,并以实际行动投身到具体的活动工作中去,其中2015届毕业生中申请报名参加西部计划、大学生村官等岗位的学生达50余人;报名参加赴新疆南疆乡镇工作的学生10余人。“这是政法学子积极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实现个人梦、中国梦相结合的具体体现,是政法人的骄傲,学院为有这样一批高觉悟、能力强的学生而感到自豪。”这是学院负责人对毕业生的高度评价。

(责任编辑:赵世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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