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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学院召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第三次专题研讨会

发表时间:2015-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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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大学新闻中心讯 政法学院】11月23日下午,政法学院党委中心组在学院八楼会议室召开以“严以律己,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为主题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第三次专题研讨会。学院领导班子成员、三系三办主任以及教师代表参加了研讨会。研讨会由学院党委书记拜发奎主持。

研讨会上,拜发奎书记首先发言,他紧紧围绕如何深刻理解严以律己的丰富内涵,充分认识严以律己的重要意义以及如何做到严以律己畅谈体会。他认为,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理应成为严以律己的表率,前提是要树立严的意识,根本是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关键是要在行动上落实落细。任军院长从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入手,结合严以律己这一主题谈了自己的学习体会和感悟,他认为,最严党纪,重在律己,重在执行。学院党委副书记崔明堂、副院长吕耀军、曲正、冯璐璐紧紧围绕“严以律己”,结合自己工作实际分别做了交流发言,畅谈学习体会。大家一致认为,习近平总书记在“三严三实”的重要论述中对严以律己提出了明确要求,严以律己是对古今修己正身之道的凝练和提升,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的重要原则,是党员干部的立身之本、为政之基、成事之要。严以律己,首先要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按制度和程序办事,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严以律己必须把握其基本要求: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不被物欲所困、不被名利所累;要慎独慎微、勤于自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坚守底线;要增强法治思维和纪律意识,坚持红线不可逾越,高压线不能碰触,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学校和学院各项工作。严以律己,还要处理好操守与品行、自律与他律、廉政与勤政之间的关系,坚持知行合一,以自律为基础,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善谋勤政之策,要经得住名利考验,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把严以律己作为一种习惯、一种境界,筑牢防线,做到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

研讨会上,参会人员还集体学习了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责任编辑:穆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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