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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学院开展“新消费 我做主”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主题宣传活动

发表时间:2016-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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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大学新闻中心讯 政法学院/文】为提高在校大学生消费维权意识,保障当代大学生群体消费权利,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营造一个公平、公正、诚信经营的消费环境。政法学院依托学院法学社于3月15日中午在贺兰山校区餐厅前设立宣传点,举办了以“新消费,我做主”为主题的3.15消费者普法维权宣传活动。

活动主要以发放宣传页、宣传册、海报的形式展开。活动中,同学们应用专业知识,深入课间活动的学生中间,热心发放传单、解答疑难问题。参与普法志愿服务活动的志愿者们也热情满满,向感兴趣的同学们解答日常生活中经常遇到的消费问题和困惑。

今年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所确立的新主题“新消费,我做主”旨在树立“消费者优先”理念,弘扬“诚信、公平、法治”文化,引导科学理性消费。呼唤维权自觉,提倡依法维权,让消费者主动做新消费的支持者。本次活动的顺利开展,为我校大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宣传学习氛围和较为全面的维权知识,从而帮助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并合理保障自己的消费权益。

(责任编辑:蒲绒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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