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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5-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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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15〕216号)和《“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教人〔2011〕10号)(见附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5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及要求

(一)特聘教授、讲座教授项目

1.特聘教授项目面向全国高校实施,讲座教授项目面向中西部及东北地区高校实施。

2.特聘教授、讲座教授人选应具备《实施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此次特聘教授人选年龄要求为:截至2015年1月1日,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类人选不超过45周岁(1969年1月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不超过55周岁(1959年1月1日后出生)。东部地区优秀人才(近3年由中西部高校调入东部的除外)到西部地区应聘特聘教授的,年龄放宽2岁,即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类人选不超过47周岁(1967年1月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不超过57周岁(1957年1月1日后出生)。

3.国防科技组人选应长期从事国防科学技术研究,承担国防重大科研项目,取得重大成果,做出重大贡献。

4.高校现职校领导不得推荐;国家“千人计划”(“青年千人计划”除外)入选者不在支持之列。

5.特聘教授要牵头组建创新团队,高校应提供必要条件,给予重点支持。

(二)青年学者项目

1.重点支持高校面向海内外培养引进在学术上崭露头角、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恪守学术道德和教师职业道德的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为他们“坐得住、钻得进、研得深”创造条件,把他们培养成为综合素质全面的优秀学科带头人。

2.青年学者项目实行岗位聘任制,面向全国高校实施。每年遴选200名左右,聘期3年。在聘期内,青年学者须全职在受聘高校工作,享受每人每年10万元奖金。青年学者项目的聘任程序和考核管理,参照特聘教授进行。高校应为青年学者项目入选者提供必要的科研条件,支持他们牵头组建学术团队,推动学科发展和学术梯队建设。青年学者聘期内不得申报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3.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76年1月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不超过45周岁(1969年1月1日后出生)。

4.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国内应聘者一般应担任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5.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不在支持之列。

二、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一)开设候选人账号。申报人员须通过“长江学者申报管理系统”(www.shenbao2015.changjiang.edu.cn)填写申报材料。申报人员须将个人姓名、教授类型(“特聘教授”、或“讲座教授”、或“青年长江”)、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台居民身份证”、或“外国护照”、或“军官证”)、证件号码、申报学科、现所在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发送至邮箱tanyy@nxu.edu.cn,待我校工作人员核实后,将分配账号和密码发回申报人员,申报人员收到账号和密码后可登录系统在线填写申报信息,并于2015年7月20日前完成提交,国防科技组人选的推荐材料需进行脱密处理,不得上传附件材料。填写方法请参照《2015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在线申报候选人账户填写说明》(见附件)。

(二)《2015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学科分组》、《2015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书面申报材料要求》等相关材料详见附件。

联 系 人:谭亚云

联系方式:0951-2061064

附件:申报2015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相关材料

宁夏大学人事处

二〇一五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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