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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资格复审和笔试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7-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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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格复审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安排,经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报考宁夏大学学生处专职辅导员岗位(职位代码034056)通过资格初审共368人,其中女性271人,男性97人。各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请于2017年5月31日-6月3日,到我校贺兰山校区行政楼9层915室参加资格复审,详细情况见附件1,请按照时间安排来参加资格复审。具体如下:

1、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校纪检委(监察审计处)全程监督。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未参加资格复审或经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者取消考核资格。

2、应聘者在资格复审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本硕毕业证和学位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外语等级证书、公开发表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论文、基层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以及报考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如应聘者委托他人资格复审,委托人须持应聘者本人手写委托书加本人签名原件、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3、留学人员在资格复审结束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馆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4、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供所在院校签章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复印件),或学籍证明(注明是否全日制),在2017年7月31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5、资格复审时要填写《宁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附件2)一式两份,资格复审表须正反面打印,应聘者与招聘单位各留存一份。参照资格复审表样表(附件3)可事先填写好资格复审表。

二、笔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笔试,笔试时间为2017年6月10日上午9:00-11:00,地点为宁夏大学贺兰山校区1号教学楼5楼。笔试内容重点考察履行岗位工作的能力。

2、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凡参加笔试的应聘者请于6月9日到我校人事处人事科(贺兰山校区行政楼914室)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2张1吋彩色照片领取准考证。如应聘者委托他人领取准考证,委托人须持应聘者本人手写委托书加本人签名原件、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领取准考证。

联系人:杨晓梅

联系电话:0951-2061065

附件:

1、2017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宁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

3、资格复审表样表

                                          宁夏大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5月27日

  • 附件【附件3.xls】已下载
  • 附件【附件2.xls】已下载
  • 附件【附件1.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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