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团委下发的《关于申报第十一届“宁夏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的通知》要求,按照申报条件,本着真实、公正、从严的原则,经本人申请,学院党组织推荐,校团委初审,学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推荐政法学院刘振宇、新华学院何振华2位同志为我校第十一届“宁夏青年五四奖章”人选候选人。
公示时间:2017年4月13日—4月15日
举报联系人及电话:
校纪检委 陈军胜 2061506(内线6506)
校团委 肖功国 2061662(内线6662)
共青团宁夏大学委员会
2017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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