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管理,规范车辆有序停放,营造平安、和谐、有序的校园交通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动车辆管理
1.车辆入校须在指定停车区域按箭头方向规范停放,严禁占用消防通道、人行道、绿化带及教学区、公寓楼主干道。
2.严格按校内交通指示标识规范行驶,行驶限速20公里/小时,严禁超速、鸣笛、抢行。
二、非机动车管理
1.教职工、第三方服务外包人员电动自行车入校后须在各校区指定区域规范停放,严禁在校内穿行。
2.特殊需求学生骑行电动自行车须办理校内通行牌后方可入校并在校内非机动车停放区域就近规范停放,严禁私拉电线充电、违规载人等。
3.自行车须有序停放在非机动车停放区域,严禁乱停乱放。
保卫处将持续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巡查管控,针对机动车辆未停至车位内、占用消防通道等现象,通知车主立即驶离并下发违规停车通知单,违规停放三次及以上的取消入校资格。
保卫处
2026年5月7日